第一五一章 核心利益-《收个皇帝做小弟》
考虑到吴浩同史弥远的「特殊关系」(刚刚才在邓若水的奏章里上了史弥远的「爪牙榜」嘛),许多人都在想,怎么,朝廷准备对金国用兵了?
事实上,去春大战之后,宋、金之间的军事冲突,从来就没有真正断绝过,尤其是淮东——金国的泗州、邳州、海州,不都是去春大战之后一一落到了俺们手里吗?哦,对了,还都是这个吴浩经的手呢。
不过,这些冲突,只好算小打小闹,而且,真正发生于宋、金两军之间的战事,只在泗州,邳、海二州,已经木有金国的经制军队了嘛,宋、金两国,大体还算是一个和平的局面。
所以,俺们说的「用兵」,是指——怎么,如隆兴、开禧故事,朝廷又要「北伐」了吗?
可是,史同叔是以和议起家的呀,他要打倒昨日之我?
不大像他的为人呀?也不大觉得他有这个魄力呀?
莫说主动北伐了,就是去春的战争,那可是金国大举入侵在先啊,但朝廷始终没有正式对金宣战,只发布了一道很暧昧的诏书:
「岂不知机会可乘,仇耻未复,念甫申于信誓,实重启于兵端。若能立非常之勋,则亦有不次之赏。」
你看看,这都说的啥?大致是:金人虽然背盟,但俺们还是要讲信用滴,和议,还是要守滴,所以,大举「恢复」啥的,不要想啦,各地的守臣、将领,能守住自己的地盘,就算立功啦!
就算是这样的一道不明不白的诏书,也是在襄樊取得初步胜利之后才发布的,而且,据说,还是先帝自己的主张,史弥远呢?从头至尾,「不置可否」而已。
这只老狐狸,简直是……坐观成败嘛!
这样一个人,突然大喊「北伐」?
太违和了吧?
对了,除了岳飞,也要看看,史同叔对秦桧,是个什么取态?那秦桧,可是在他的手上,恢复了申王的爵位和「忠献」的谥号呢!
照理说,岳飞、秦桧不两立,不然的话,一个「忠武」,一个「忠献」,相看两厌,可是够瞧的喽!
秦桧身后追赠申王,谥忠献。开禧二年(公元一二零六年),韩侂胄北伐,追夺秦桧王爵,改谥「谬丑」。嘉定元年(公元一二零八年),史弥远发动政变,干掉了韩侂胄,与金和议,恢复了秦桧的申王的王爵和「忠献」的谥号。
可以说,某种意义上,秦桧的身后名,也算是宋廷战、和之争的一个「工具人」了。
(要说明的是,宋朝之前,「献」是文臣谥号的最高一级,汉、晋最著名的贤王,譬如,西汉的刘德,景帝的二子,废太子刘荣的同母弟;又譬如西晋的司马孚,司马懿的二弟,都谥「献」。又譬如东晋的王导,也是谥「献」的。
宋朝之后,文臣谥号的最高等级,变成了「正」,譬如读者老爷们都很熟悉的曾文正公。
宋朝算是由「献」而「正」的一个过渡,也即是说,赵构给了秦桧最高荣誉的「身后名」。)
以上为不解。
以下就是不满了。
倒不是不满史弥远「轻启兵衅」——史同叔是不是打倒昨日之我,到底还没有实证嘛。
不满的对象是上书人。
不管岳飞该不该改谥,谥法这种事情,怎轮得到一个武将置喙?
议谥,行政上,归太常寺该管,而地位最高、声望最著的文臣也可以对之发表意见,太常寺也会将他们的看法作为重要参考,可以说,议谥,宋朝文臣的「核心利益」之一也。
这个「核心利益」,可是从至圣文宣王那里传下来的,介个,孔子作春秋,乱臣贼子惧嘛!
(宋真宗原封孔子为「玄圣文宣王」,后为因
避圣祖赵玄朗的讳——就是轩辕黄帝,宋真宗将之认作赵氏的祖先——改成了「至圣」。
宋真宗说什么「俺梦见玉皇令赵氏祖先授予俺天书,俺这个赵氏祖先,乃九人皇之一,转世为轩辕黄帝,后唐时,奉玉帝之命,七月一日降世,主赵氏之族,总治下界,名曰九天司命保生天尊赵玄朗也。)
这个吴浩,土财主出身,没正经进过一天的学,大字不晓得认不认得一箩筐?居然敢?
叔可忍婶不可忍呀!
尤其是,这个家伙不但建议替岳飞改谥,而且,原谥的哪个字该改掉,应该改成哪个字,哪个字先、哪个字后,他居然都写到了奏章里——
囚攘的,你是太常博士啊?!
不守本分,逾距越规,至于此极!
当年,岳飞就是「不守本分」,建议立储,才失了稿子,交到吴浩手里而已?
也不能啊!吴浩武人,或不知忌讳,但史同叔怎可能犯这样的错误?他就算有心北伐,欲以岳飞改谥铺垫舆论,也不该挑吴浩上这个奏章呀?
这不是自己给自己竖靶子嘛!所谓缘木而求鱼、南辕而北辙嘛!
事实上,吴浩此举,并不干史弥远的事情,史弥远看到奏章之后,还错愕了好一阵子呢。
这完全是「粗鄙武人」自己的主张,甚至,他最亲密的两个助手,对此都有不同的看法。
展渊持保留意见,余玠则坚决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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