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安全保卫制度
一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,做到谨慎小心,学会从社会上各种事故中吸取教训,引以为戒。
二、做好财物安全工作,贵重物品及现金不随意乱放。寝室长、班长切实督促做好寝室、教室门窗的关闭工作,责任到人。
三、严禁把管制刀具、棍棒等带入校内。崇尚理性,宽厚待人,团结友爱。产生矛盾,应主动及时报告老师,切勿私自解决。
四、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举止文明,不追逐吵闹,上下楼梯靠右行,礼让有序,排除因拥挤而造成的事故隐患。
五、针对冬季寝室及教学楼楼梯、走廊、厕所地面可能结冰,要时时注意,事事小心,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六、自觉遵守门卫制度,进入校内须戴校证,严禁爬门翻墙。提高警惕,发现可疑人员,立即向班主任、生活指导老师或有关部门反映。
七、严禁进入学校未完工的施工现场,严禁攀登“脚手架”等施工设施。
八、遵守交通规则,注意交通安全,不多人并行谈笑骑车。校内一律下车推行。不得骑摩托车来校。在校期间,不准去池塘水库江河洗澡。
九、严禁在寝室内点蜡烛。不许携带易燃和有毒物品进寝室。不准私自接装任何电器。如果电路或电器发生故障,应立即报告电工修理。熄灯后必须锁门,严禁把寝室钥匙转借他人。
十、未经班主任同意不得在外留宿,学生寝室不得留宿他人。严禁男、女生进入对方宿舍区。寝室长要每天记载寝室就寝(包括午睡)情况,发现问题,应及时向班主任、值周老师汇报,情况严重者还应向政教处或校长室汇报。
十一、因路远确实无法回家的学生,应填写《星期六学生留校登记表》,经班主任签字后方可留校。留校学生一律住宿校内;如有特殊情况外出的,需填写出校证明和请假单,经班主任同意,报政教处批准方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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