升降国旗规则
1、认真学习和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》。
2、国旗下讲话由值周班按周轮流。三名旗手和护旗手由政教处、团委和体育教师挑选优秀学生担任。
3、升国旗仪式在每周一晨间进行。
4、举行升旗仪式时,在校全体师生必须参加,不能无故缺席,并做到穿校服、列队整齐,精神饱满,面向国旗,自觉肃立,不讲空话,不做与升旗无关的事,待国旗升降完毕后方可走动。
5、升旗仪式程序:
①出旗(旗手持旗,护旗手在旗手两侧,正步走向升旗台,在场师生立正站立);
②升旗(奏国歌,师生行注目礼);
③全体师生唱国歌;
④值周班学生代表在国旗下讲话。
6、每日傍晚放学时,由旗手和护旗手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》第十六条规定降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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