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◇ 规章制度
嵊州市教师行为规范"十不准"
1、 不准参加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;
2、 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;
3、 不难擅自脱岗办私事;
4、 不准从事第二职业和有偿家教;
5、 不准在学生中推销商品;
6、 不准索要学生钱物;
7、 不准穿拖鞋背心和穿无袖衫超短裙课堂;
8、 不准在课堂内通接移动手机和传呼机;
9、 不准酒后进课堂和在课堂上吸烟;
10、不准男教师留长发蓄长须和女教师化浓妆染彩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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